親子遊憩學分學程說明
大仁科技大學
幼兒保育系親子遊憩學分學程學生選讀須知
一、對為鼓勵學生選讀親子遊憩學分學程,以提升就業優勢,特訂定本須知以為學生選讀親子遊憩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之依據。
二、對本學程之主辦單位為幼兒保育系,負責本學程之課程規劃與行政事項。
三、對本學程整合幼兒保育系、休閒運動管理學系領域,學生選讀本學程應至少修習十六學分,學生可依其專業背景申請免修學分,但至少須至他系選讀十學分。
四、對凡本校日間部學生均可申請選讀本學程。
五、學生申請修讀本學程可至學程中心(幼兒保育系)填表申請。
六、學生修讀本學程課程,四技學生得自第二學年起申請修讀學分學程應於每學期開學依課務組公告期限內辦理選課,請至幼兒保育系填表申請。
七、本學程之課程,以以學期開課、隨班附讀為原則。學程登記後,如人數過多,以年級高的同學優先,再依登記選課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必要時得開設專班,並另應依規定繳交學分(時數)費與實驗材料費或實習。
八、修滿學分學程規定之課程與學分,且成績均及格者,得於畢業前檢具歷年成績表,向本系申請核發學分學程證明;經審核無誤發給修習學分學程證明。
九、本須知如有未規定事宜,悉依本校學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本須知經系課程委員會議、院課程委員會議及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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